健康的胡萝卜

心向阳光,尘埃落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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愿你的文皆发自内心,且有人追随

愿你的文皆发自内心,且有人追随
——读蹈海太太《他人怀宝剑,我有笔如刀》产物
想了想 ,依蹈海太太的个性,大抵是不会读的,我也就不@了。

文不受欢迎绝对是每个写手都曾遇到过的事情。

随之而来的,或许是沉重如影随形的恐慌:我是不是不被喜欢?为什么那个文那么多人喜欢,而我觉得平平,又为什么我的文没有多少人看?难道是我的文不符合大众口味?还是我不适合走这条路?

作为一个在乐乎呆了不超过半年的小透明,这样的心路历程,可算是我的写照。

在最彷徨的时候,你不能一个人单打独斗,因为你往往坚持不下来。你需要一个能够支持你、信任你的人。他可以是任何人,可以是家人,可以是朋友,可以是你的脑残粉,可以是一个欣赏你的编辑。总之你需要这样一个人,因为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,而放弃相较于坚持又简单太多——只需要放手,抛下你手中的笔,然后随意去干些你爱的事情,譬如大口咀嚼薯片看泡沫剧,抑或打游戏,任何一个娱乐都足以让你忘却当下的沮丧。

然而夜深人静的时刻,你却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忽略心底蛰伏的那些遗憾。难道要将这遗憾带入坟冢度过此生吗?
莫非在临死前,心心念念的依旧是我年轻时有个梦想,我却从来没有完成?

我不要。这就是我一直写文的原因。因为热爱,因为不想留有遗憾。

说着说着,就偏题了。
大抵正如太太说的,读者的感触,以及作者的感触,并不是同一种。
然而我却没有办法说服自己这不是共鸣。

曾在一个小众网站发文,受欢迎程度应当在那一类里排的上前几(坦白说不是因为我有多出色,只是因为那里没什么好看的故事),然而却在某朝一日收到一个读者的评论,她对故事的未来走向做了规划,希望我怎样写,戳中她萌点,更令我郁闷的是,那条评论下还有别的读者点赞。

结局是我礼貌地回绝了她,并且还附上了几句道歉。其实我也很想说:这是我的故事,它之所以诞生并不是为了戳你萌点,而是因为我喜欢。然而由于我的懦弱,终究还是作罢。

但不能说,我没有受伤。
尽管我知道,是出于喜欢,她才这样做。但是她或许没想过,因为喜欢,我才那样写。

人与人之间,总会有一条鸿沟。
有时候我觉得这鸿沟很深,深的难以跨越。
每个人都是刺猬,而人又偏偏是需要抱在一起取暖来抵御严寒的生物。

而且,真的,文手知音难求。
画手相对来说简单的多,因为看一副画只需几秒钟,所以大体上来说,在乐乎上画手的点赞远远超过写手。而要了解一个写手,则需要你俯身,需要你花时间,走过渐深幽邃的小径,翻过繁茂倥偬的森林,然后你或许才会抵达——你才明白,那里埋藏的究竟是垃圾还是珍宝。

写文和作画都需要精力与时间。相较而言,作画在过程更艰难,写文则在写作过程以及被认可过程中更艰难一些——虽然看似写文简单,是个人都能写,然而要得到认可,远比绘画艰难的多。

不能对读者妥协,是一个不怕失去读者的文手才敢发的言。
因为读者众多,所以不怕失去几个。

但我想说,即使是再透明不过的透明,也该如此。
因为你一旦妥协,就算真的吸引到你的读者,你也不会快乐。更别提觅到知音。因为你写的,已经不是你想写。

还有太太提到的文风,我个人的意见是,什么文风都是好的,在你没有看到它最耀眼的辉煌之前,任何的文风我都不敢对此评论。

朴素有朴素的美妙,朴素的故事尽管初始平平,但读起来易打动人心;华美有华美的优势,开头就会吸引一大群人,然而这华美却有时难令人入戏。

什么文风都是好的,关键是能坚持下去。在最初的弱小成长为最耀眼的星光之前,我不敢妄议。

最后,愿所有人的图文都源于热爱,并且持之以恒。

以及,我喜欢的文手,请你在那边等我。在这里大胆放句阙词,我们早晚会认识。然后,成为朋友。

我会拿出追求真爱的勇气来追求你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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